設定重複資料偵測規則以精簡您的資料

Hinweis

如果您已啟用僅整合介面模式,請在使用程序之前在本文中執行以下動作:

  1. 選取瀏覽列上的 設定 (齒輪按鈕)。
  2. 選取 進階設定

    進階設定。

若要維護資料完整性,最好是將規則設定妥當以減少系統中的重複資料記錄。 Dynamics 365 for Customer Engagement 應用程式包含客戶、連絡人和潛在客戶的預設重複資料偵測規則,但是對其他記錄類型則未提供預設規則。 如果想要系統偵測其他記錄類型的重複資料,您必須建立新的規則。

建立重複資料偵測規則之後,您必須將重複資料偵測規則開啟。

  1. 請確定您具有系統管理員、系統自訂員、銷售經理、業務副總、行銷副總,或是 CEO 商務經理人資訊安全角色或同等的權限。

    檢查資訊安全角色

    1. 請依照檢視使用者設定檔中的步驟進行。

    2. 沒有正確的權限嗎? 請連絡您的系統管理員。

  2. 移至 設定 > 資料管理

  3. 選擇 重複資料偵測規則

  4. 若要建立新的重複資料偵測規則,請選擇 新增。 輸入名稱和描述。

    –或–

    若要編輯未發行的現有重複資料偵測規則,請選擇該重複資料偵測規則。

    –或–

    若要編輯已發行的重複資料偵測規則,請選取規則。 在 動作 功能表上,選擇 解除發行,然後選擇規則。

  5. 選取用來將記錄識別為重複資料的準則。

    1. 如果建立新的規則:

      • 請在 重複資料偵測規則準則 區段的 基準記錄類型 清單中,選擇要套用此規則的記錄類型。 例如,選取 連絡人

      • 相符的記錄類型 方塊中,選擇要比較的記錄類型。 在大多數情況下,您可能需要對 基準記錄類型相符的記錄類型 使用相同的記錄類型。 可以比較不同記錄類型也很有幫助。 例如,您可能會想要將 [連絡人] 中的 電子郵件 欄位與 [潛在客戶] 中的 電子郵件 欄位做比較。

    2. 若要規則在偵測重複資料時僅考量使用中記錄,請選取 排除非使用中的相符記錄 核取方塊。 如果重複資料偵測規則準則僅以狀態欄位為根據,也應該選取此核取方塊。

    3. 如果希望規則區分大小寫,請選取 區分大小寫 核取方塊。

    4. 如果為基準和相符記錄類型選取不同的記錄類型,請針對每個新準則,在 基準記錄欄位 欄中選擇 選取,然後選擇欄位名稱。 在同一列的 相符記錄欄位 欄中,選擇 選取,然後選擇欄位名稱。

      - 或 -

      如果為基準和相符記錄類型選取相同的記錄類型,請針對每個新準則,在 屬性 欄中選擇 選取,然後選擇欄位。

    5. 在同一列的 準則 欄中,選擇 選取,然後選擇運算子。 例如,選取 完全相符

    6. 如果您已指定 前幾個字元相同後幾個字元相同,請選擇 字元數 欄中的 輸入值,然後輸入要比較的字元數。

    7. 識別重複資料時,如果不想要規則將空白欄位 (Null 值) 視為相等,請選取 忽略空白值 核取方塊。

    Wichtig

    如果重複資料偵測規則僅包含一個條件,則會在重複資料偵測工作期間忽略空白值。

    您可以選取的準則數是受限於記錄之符合代碼中可以儲存的字元數。 新增準則時,請查看準則清單底端顯示的 目前的符合代碼長度

    重複資料偵測規則範例。

  6. 完成準則新增之後,選擇 儲存後關閉

  7. 如果要讓新的或變更的重複資料偵測規則可以使用,請選取規則,然後選擇 發行

    發行重複資料偵測規則時,會為該規則之相符記錄類型中的每筆記錄建立符合代碼。 您一次只能發行五個相同基準記錄類型 (例如 [客戶]) 的規則。 如果與此限制衝突,您可能需要刪除或解除發行現有規則。

Hinweis

  • 建議您在具有唯一值的欄位上設定重複資料偵測準則,例如 電子郵件
    • 每種記錄類型都可以有多個重複資料偵測規則。

請參閱

為整個組織開啟或關閉重複資料偵測規則
執行大量系統作業以偵測重複記錄
合併客戶、連絡人或潛在客戶的重複資料記錄
開發人員手冊:重複規則實體

Hinweis

是否能請您告知您偏好的慣用文件語言? 請填寫問卷。 (請注意,本問卷為英文版)

完成問卷大約需要七分鐘。 本問卷將不會收集個人資料 (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