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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舊方法和慣例

本文概述了支援的折舊慣例和折舊方法。

您可以選擇各種折舊方法和慣例。 這些方法的目的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價值分攤到各會計期間。 固定資產的可折舊價值是購置價格減去殘值 (如果有)。

如果您在使用折舊慣例並修改資產的最後折舊開始日期,這會導致跳過某些折舊,則上一年的折舊可能高於或低於預期。 折舊根據受上次折舊執行日期修改影響的折舊期數進行調整。

例如,如果您在三年後使用半年折舊慣例,則折舊通常在三年半發生。 如果您在三年半的期間中變更最後折舊開始日期,則折舊的最後一年會移出受影響的期間外。 如果您將日期移動三個月,則去年將有九個月的折舊價值,而正常情況下是有六個月的折舊價值。

您可以從以下折舊慣例中進行選擇。

  • 半年
  • 整個月
  • 季中
  • 月中 (每月第 1 天)
  • 月中 (每月第 15 天)
  • 半年 (年度開始)
  • 半年 (下一年)

您可以從以下折舊方法中進行選擇。

  • 直線法使用年限
  • 餘額遞減法
  • 手動
  • 係數
  • 消耗
  • 直線法 (剩餘年限)
  • 200% 餘額遞減法
  • 175% 餘額遞減法
  • 150% 餘額遞減法
  • 125% 餘額遞減法

其他資源

固定資產折舊

直線使用壽命折舊

減少餘額折舊

手動折舊

因子折舊

消費折舊

直線法剩餘折舊

餘額折舊減少 125%

餘額折舊減少 150%

餘額折舊減少 175%

餘額折舊減少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