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hange Server中的Email位址原則

Email位址原則會定義規則,為 Exchange 組織中的收件者建立電子郵件地址。 Exchange Server 2016 和 Exchange Server 2019 中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基本上與 Exchange Server 2010 一樣。

可用於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 SMTP 網域是由 Exchange 組織中所設定 公認的網域 (特別是授權網域和內部轉送網域) 所定義。 如需已接受網域的詳細資訊,請參閱Exchange Server 中已接受的網域

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基本元件為:

  • Email位址範本:定義收件者的電子郵件地址格式 (例如 <firstname>@contoso.com<lastname>.<firstname>@contoso.com) 。

  • 收件者篩選:指定由原則設定其電子郵件地址的收件者。

  • 優先順序:指定當收件者由多個原則) 識別時,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順序 (重要。

若要設定電子郵件地址原則,請參閱Exchange Server 中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程式

電子郵件地址範本

電子郵件地址範本包含 網址類別型位址格式。 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可以包含多個電子郵件地址範本。 一個範本必須定義主要 (回復) SMTP 電子郵件地址,而且原則中只能定義一個主要 SMTP 電子郵件地址 (它是收件者的電子郵件地址) 。 原則中的其他電子郵件地址範本會定義收件者的其他或 Proxy 位址。

位址類型

雖然您主要會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中使用 SMTP 電子郵件地址,但還有其他電子郵件地址類型可供使用。 有效的網址類別型值為:

  • SMTP

  • GWISE:Novell GroupWise。 根據預設, 會尋找遺失 %ExchangeInstallPath%Mailbox\address\gwise\amd64\gwxpxgen.dll 的檔案來驗證電子郵件地址格式。

  • 附注:Lotus Notes。 根據預設, 會使用包含 %ExchangeInstallPath%Mailbox\address\notes\amd64\ntspxgen.dll 的檔案來驗證電子郵件地址格式。

  • X400:根據預設, 會使用包含 %ExchangeInstallPath%Mailbox\address\notes\amd64\x400prox.dll 的檔案來驗證電子郵件地址格式。

附註

  • 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中, 值 SMTP 會指定主要電子郵件地址,而 值 smtp 會指定其他 (Proxy) 位址。

    在 EAC 中,只有 [ 將此格式設定為回復電子郵件地址 ] 核取方塊會控制電子郵件地址是主要位址還是 Proxy 位址。 在 [ 輸入自訂網址類別型 ] 欄位中輸入 SMTP 或 smtp 並不重要。 不過,在原則中的電子郵件地址範本清單中,EAC 會顯示主要位址的 SMTP (粗體和大寫) 值,而 smtp (不是粗體和小寫) 。

  • 相較于您可以在個別收件者上設定的電子郵件地址類型,您可以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中設定的電子郵件地址類型受到限制。

  • 所有非 SMTP 電子郵件地址都會被視為自訂網址類別型。 Exchange 不提供 X.400、Novell GroupWise 或 Lotus Notes 電子郵件地址類型的唯一對話方塊或屬性頁。 非 SMTP 電子郵件地址需要適當的.dll檔案。

位址格式

SMTP 電子郵件地址使用 語 chris@contoso.com 法,其中值 chris 是電子郵件地址的本機 部分 ,而值 contoso.com 是 SMTP 網域 (也稱為 位址空間命名空間) 。 可用的 SMTP 定義域值取決於為組織設定的可接受網域。

您可以使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使用不同的本機組件和網域值組合,將多個 SMTP 電子郵件地址指派給收件者。 不過,原則中只有一個 SMTP 電子郵件地址可以設定為主要位址。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中的所有 SMTP 電子郵件地址格式,或 EAC 中的自訂 SMTP 電子郵件地址格式,都需要您使用變數來定義電子郵件地址的本機部分。 下表說明這些變數:

變數 數值
%d 顯示名稱
%g 名字
%i 中間名的縮寫
%m Exchange 別名
%rxy y取代所有出現的x
%rxx 移除所有出現的 x
%s 姓氏
%ng 名字的前 n 個字母。 例如, %2g 會使用名字的前兩個字母。
%ns 姓氏的前 n 個字母。 例如, %2s 會使用姓氏的前兩個字母。

除了變數之外,您也可以使用 Exchange 電子郵件地址中允許的 US ASCII 文字字元 (例如, () 句點 . 或底線 () _ 。 請注意,每個句點都必須以其他有效字元 (括住,例如 %g.%s) 。

在 EAC 中,您可以從預先掃描的 SMTP 電子郵件地址格式簡短清單中選取。 下表將說明這些位址格式,其中範例使用者的名稱為消費者,網域為 contoso.com:

範例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對等專案
<alias>@contoso.com %m@contoso.com
elizabeth.brunner@contoso.com %g.%s@contoso.com
ebrunner@contoso.com %1g%s@contoso.com
elizabethb@contoso.com %g%1s@contoso.com
brunner.elizabeth@contoso.com %s.%g@contoso.com
belizabeth@contoso.com %1s%g@contoso.com
brunnere@contoso.com %s%1g@contoso.com

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收件者篩選

收件者篩選器會識別電子郵件地址原則所套用的收件者。 有兩個基本選項:預先掃描的收件者篩選和自訂收件者篩選。 這些基本上是動態通訊群組和通訊錄所使用的相同收件者篩選選項。 下表摘要說明兩個篩選方法之間的差異。

收件者篩選方法 使用者介面 可篩選的收件者內容 篩選運算子
預先定義的收件者篩選器 Exchange 系統管理中心 (EAC) 和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 限於:
  • 收件者類型 (所有收件者類型或使用者信箱、資源信箱、郵件連絡人、郵件使用者和群組的任何組合)
  • Company
  • 自訂屬性 1 到 15
  • 州/省
  • 部門
屬性值必須完全相符。 不支援萬用字元和部分相符項目。 例如,「銷售」與「銷售與行銷」的值不相符。
相同屬性的多個值一律使用 運算子。 例如,「部門等於銷售或部門等於行銷」

多個屬性一律使用 運算子。 例如,「部門等於銷售或公司等於 Contoso」
自訂收件者篩選 僅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 您可以使用幾乎任何可用的收件者屬性。 您可以使用 OPATH 篩選語法來指定任何可用的 Windows PowerShell 篩選器運算子。 支援萬用字元和部分相符項目。

附註

  • 您無法同時使用預先掃描的篩選和自訂篩選。

  • 收件者在 Active Directory 中的位置 (組織單位或容器) 可在預先掃描的和自訂的收件者篩選中使用。

  • 如果您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中建立使用自訂收件者篩選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就無法在 EAC 中編輯收件者篩選。

    使用自訂收件者篩選器時,EAC 中電子郵件地址原則中的 [Appy] 索引標籤。

  • 您可以防止個別收件者受到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影響。 例如:

    • 在 EAC 的收件者屬性中,于[Email位址] 索引標籤上,清除核取方塊:根據套用至此收件者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自動更新電子郵件地址

    • 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中,將 EmailAddressPolicyEnabled 參數設定為收件者管理 Cmdlet 上的值 $false (例如 Set-MailboxSet-DistributionGroup) 。

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優先順序

如果收件者是由多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識別,則收件者的電子郵件地址只會由評估的第一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來設定。 您可以使用原則的優先順序來設定原則的評估順序。 優先順序較低的數位表示優先順序較高、優先順序較高的原則會先評估,而預設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一律會最後評估。 您指派較高的優先順序 (使用最特定或最嚴格收件者篩選器的原則) 較低的數目。

以下是一些其他要考慮的問題:

  • 收件者只能受到一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影響。 在收件者符合該原則的篩選屬性之後,會忽略所有其他原則。

  • 所有 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包括從未套用的原則,都會根據優先順序進行評估。 例如,如果您有優先順序 1 原則與優先順序 2 原則同時識別收件者,則第一個原則中的相符項目可防止第二個原則更新收件者的電子郵件地址,即使第一個原則從未適用于收件者也一樣

預設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Exchange 安裝程式會建立預設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將電子郵件地址套用至組織中的所有收件者。 下列清單說明預設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屬性:

  • 名稱: 預設原則

  • 優先順序: 最低 (所有其他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在預設原則之前都經過評估)。

  • 電子郵件地址格式

    • 類型SMTP (主要電子郵件地址)

    • 網域<alias>@<ADForestRootFQDN> 。 因為這是 Exchange 組織中第一個公認的網域,所以會使用這個網域值。

  • 套用至:所有收件者類型。

無法刪除預設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而且無法將另一個原則指定為預設值。 您可以修改預設原則的一些屬性,但修改選項受到限制:

  • 無法根據類型或屬性篩選收件者 (適用于所有收件者類型)。

  • 無法變更此原則的名稱或優先順序。

  • 您可以在原則中完全自訂電子郵件地址範本 (修改、新增或移除範本)。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修改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在 EAC 或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中建立或修改電子郵件地址原則之後,該原則必須套用至受影響的收件者。

如果更新會影響大量的收件者 (建議超過 3000) ,您應該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將更新套用至受影響的收件者。 如需詳細資訊,請 參閱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至收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