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軟體開發模式都是由主管分派任務,由不同的軟體開發者設計撰寫屬於自己的程式碼,最後再合併成為一個專案。但是在這種開發方式下,我們往往會發現整體專案發展到最後不是延誤的相當嚴重,就是與最初的構想差距甚遠,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沒有把團隊合作與不可遇見的變化計算進去,也就是「人」的因素。

其實較為先進的開發理念是承認客戶有改變主意的權力,在敏捷式軟體開發的過程中,是相當重要的關鍵原則。敏捷式軟體開發 (Agile Software Develop) 強調團隊合作,並透過溝通協調了解客戶的需求與合作模式,並且根據環境與不同要求,利用最適當的軟體達成最佳成效。因為一項大型專案短則數月,長則數年,如果不能彈性因應各種改變,那麼就算再合乎立案當時的標準,也會被認為是不符合當時所需的。

「在變動性高的環境與客戶需求中,利用 Scrum 的方式引領軟體開發團隊與客戶是最佳的軟體開發模式,」李智樺以自身經驗解釋,「客戶的需求一定會隨著時間改變,傳統方式一定難以招架,用敏捷式開發才能夠在預定時間內達成目標。」

而曹祖聖也表示團隊開發是相當重要的,但在此過程中真正的障礙絕對不會是工具或是技術,而是如何與他人協同合作,因此 Scrum 的基礎架構與精神一定要先行建立,這樣才會讓團體開發得以順暢,或許小型專案看不出來差異,但大型專案敏捷式開發的好處就會大幅彰顯。

李智樺就認為微軟的 Team Foundation Server (TFS) 是相當重要的產品,TFS 也內建了 Scrum 的流程範本,可以快速協助軟體開發團隊導入 Agile 的精神,同時讓團隊協同合作更有效率以應變快速變動的需求。


「在變動性高的環境與客戶需求中,利用 Scrum 的方式引領軟體開發團隊與客戶是最佳的軟體 開發模式,」
李智樺以自身經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