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07 SP3, Exchange Server 2007 SP2, Exchange Server 2007 SP1, Exchange Server 2007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07-08-06

收件者必須擁有一個電子郵件地址,才能夠接收或傳送電子郵件。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可為收件者 (包括使用者、連絡人及群組) 建立主要及次要電子郵件地址,以讓他們能夠接收和傳送電子郵件。Microsoft Exchange 預設會包含電子郵件地址原則,這些原則會指定收件者的別名作為電子郵件地址的本機部分且會使用預設的公認的網域。電子郵件地址的本機部分就是在 @ 記號前面顯示的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可以用來定義收件者的電子郵件地址會如何顯示。例如,您可能會想要將您所有的電子郵件地址顯示為 firstname.lastname@contoso.com。

note附註:
在 Exchange Server 2007 中,收件者原則 (為 Exchange Server 2003 的一部分) 分為兩個不同的功能:公認的網域及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如需公認的網域的相關資訊,請參閱管理公認的網域

本主題列出可針對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執行的管理工作,且包含可協助您完成工作之主題的連結。除非另外註明,否則可使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或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執行這些工作:

  • 如何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在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後,必須將它套用至預定收件者,讓此原則生效。若要使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執行此工作,[新增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精靈將引導您完成建立與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程序。若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則需使用 New-EmailAddressPolicy 指令程式建立原則,使用 Update-EmailAddressPolicy 指令程式套用原則。
    在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時,您可以使用下列電子郵件地址類型:
    預先定義簡易郵件傳送通訊協定 (SMTP) 電子郵件地址 「預先定義」的 SMTP 電子郵件地址是提供給您的常用電子郵件地址類型。 自訂 SMTP 電子郵件地址 若不要使用其中一個預先定義 SMTP 電子郵件地址,可指定自訂 SMTP 電子郵件地址。 非 SMTP 電子郵件地址 支援下列非 SMTP 電子郵件地址類型:

    • EX (傳統 DN Proxy 位址前置詞顯示名稱)
    • X.500
    • X.400
    • MSMail
    • CcMail
    • Lotus Notes
    • Novell GroupWise
    • Exchange 整合通訊 Proxy 位址 (EUM Proxy 位址)
    note附註:
    在 Exchange 2007 中,所有非 SMTP 電子郵件地址都會視為自訂地址。Exchange 2007 不會針對 X.400、Novell GroupWise 或 Lotus Notes 電子郵件地址類型提供唯一的對話方塊或內容頁面。若您新增非 SMTP 自訂電子郵件地址,則必須安裝適當的動態連結程式庫 (DLL) 檔案。若不提供適當的 DLL 檔案,將無法建立自訂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將會在事件檢視器中記錄下列錯誤:「'i386' 電腦上遺失 Microsoft Exchange 目錄中 'SADF' 地址類型的電子郵件地址描述物件。」
  • 編輯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若要使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進行此工作,[編輯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精靈將引導您完成編輯與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程序。若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則需使用 Set-EmailAddressPolicy 指令程式編輯原則設定,使用 Update-EmailAddressPolicy 指令程式將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套用至預定的收件者。

  • 如何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在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後,必須將它套用至預定收件者,讓此原則生效。若使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進行此工作,可使用 [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精靈將現有原則套用至預定的收件者。[新增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及 [編輯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精靈也可讓您在建立或編輯電子郵件地址原則時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不過,若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建立或編輯原則,則一律必須使用 Update-EmailAddressPolicy 指令程式套用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 如何移除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如果您將收件者用來當作主要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移除,而且該收件者沒有設定其他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則會使用預設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若使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進行此工作,需選取要移除的原則,然後在執行窗格中按一下 [移除]。若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則需使用 Remove-EmailAddressPolicy 指令程式。

  • 如何使用收件者篩選器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若要使用 RecipientFilter 參數建立自訂篩選器,則必須為該篩選器指定字串。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使用 OPath 作為篩選語法。OPath 是為查詢物件資料來源而設計的查詢語言。如需 OPath 篩選語法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在收件者命令中建立篩選器

    important重要事項:
    若使用收件者篩選器來建立或編輯電子郵件地址原則,則無法使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來編輯或檢視電子郵件地址原則。您必須使用 Set-EmailAddressPolicy 指令程式或 Get-EmailAddressPolicy 指令程式。
  • 如何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檢視電子郵件地址原則成員
    在 Exchange 2007 中,可以使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中的 [編輯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精靈或 [新增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精靈來檢視電子郵件地址原則成員。然而,如果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來建立原則,就不可以使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來檢視成員。而是必須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中使用 Get-Recipient 指令程式。

相關資訊

如需各種電子郵件地址原則指令程式的詳細語法及參數的資訊,請參閱下列主題:

若要確保您目前閱讀的是最新資訊,並尋找其他的 Exchange Server 2007 說明文件,請造訪 Exchange Server 技術資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