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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TO:標記陳述式

更新:2007 年 11 月

陳述式組塊是由以冒號分隔的程式碼行所構成。程式碼行的前面若加上識別字串或整數,就稱為已加註「標記」。陳述式標記是用來標記程式碼行,以表示與陳述式 (如 On Error Goto) 一起使用。

標記 (Label) 可以是有效的 Visual Basic 2008 識別項 (例如用來識別程式設計項目的識別項),或者是整數常值 (Literal)。標籤必須出現在原始程式碼行的開頭,且不論同一行程式碼後面是否緊跟著陳述式,標籤後面都必須加上一個冒號。

編譯器辨識標籤的方法,是檢查程式碼行的開頭是否符合任何已定義的識別項。如果不符合,編譯器則認定為標籤。

標籤具有專屬的宣告空間,不會干擾其他的識別項。標籤的範圍就是方法的主體。在任何模稜兩可的狀況中,標籤宣告具有優先權。

注意事項:

標記只能用於方法內的可執行陳述式。

若要標記一行程式碼

  • 在原始程式碼行的開頭置入識別項,後面加上冒號。

    例如,以下程式碼行分別標記了 Jump 和 120:

    Jump:   FileOpen(1, "testFile", OpenMode.Input)
            ' ...
    120:    FileClose(1)
    

請參閱

概念

陳述式概觀

宣告項目名稱

其他資源

Visual Basic 中的陳述式

程式結構和程式碼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