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的運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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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基本的是,從投資者那裡籌集資金意味著出售您的公司的股份以換取現金。 投資人將會取得您公司的經濟股權。 他們也憑藉其股份所附帶的權利獲得了一定程度的控制權。

自籌資金與從外部融資

在下列兩個圖表中,可以看到自我投資公司與向外募集資金公司之間的差異,其圖表顯示隨時間的淨現金流量。

在第一個圖表中,呈現公司內生增長的情況。 創辦人自籌資金,直到公司可以創造客戶營收為止。 屆時,營收是持續成長的主要資金來源。 此類型的資金通常稱為「自有資金」。

顯示一段時間內的淨現金流量的折線圖。該值從零開始並短暫降至零以下。然後其變為正值並穩定提升。

自行募集資新或自我投資的公司對負現金流的容忍限度,僅限於創辦者可以自行為公司募集資金。 公司開始創造營收並達到正面現金流量之後,其成長率會受限於創造營收的比率。

下圖呈現向外募集資金公司的現金流量。 這樣的公司可以容忍更大程度的負現金流,這可讓公司能夠在產品開發和獲取客戶方面進行更多的投資。 產品推出後,公司可以達到更大幅度的成長。

顯示一段時間內的淨現金流量的折線圖。該值從零開始,並遠低於零。然後其變為正值並極快速地提升。

更高的成長是新創公司創辦人尋求外部資本為其公司發展提供資金的主要原因之一。

募集資金的原因為何?

除了最大化成長之外,新創公司向投資者籌集資金還有其他原因。

具備良好的投資人作為後盾,能夠取得資本和專業知識,這兩者都能大幅提升您新創公司的成長,進而邁向成為大型且成功的企業。

在許多情況下,新創公司需要大量前期投資來建置產品,並在產生有意義的收入之前將產品送到使用者手上。 在這些情況下,創辦者可能無法為公司自行募集資金,因此募集外部資本是唯一的選項。 對於深度科技公司或開發複雜實體產品的組織來說,這尤其如此。

如果您在龐大的全球市場中競爭,您可能會有競爭對手。 如果他們擁有大量的資本,那麼如果您無法獲得類似的資本量,您可能無法進行有意義的競爭。 用有限的資金來自籌您的公司資金可能會讓公司無法在您的市場中進行競爭。

不募集資金的原因為何?

有一些充分的理由可以解釋為什麼從投資者那裡籌集資金可能不適合您。

首先,您可能不需要外部資本。 如果您可以為您的公司自籌資金或儘早產生客戶營收,為您的新創公司自籌資金可能是最好的選擇。

您可能也不希望一開始就放手一搏,以高成長公司為目標。 向投資者募集資本可能會發生例外狀況。 正如我們稍後將討論的,大多數的投資者只會對支持經歷大規模成長並產生大量財務回報的公司感興趣。 以更溫和的速度來發展您的公司可以帶來許多好處 -- 例如,透過為創辦人提供持續的收入來源,並讓他們能夠掌控自己的工作與生活的平衡。

當您募集外部資本後,因為您不再是唯一擁有者,所以將會失去公司的某些控制權。 公司將會從「我的公司」轉型成「我們的公司」。

思考此決策的其中一種方式是衡量優點和缺點。 有關缺點,您必須放棄一些控制權。 從好的方面來看,您有資本可以增加公司成功和成長的幾率。

如「創辦者結盟練習 (Founder Alignment Exercise)」等工作表將是實用的輸入,可協助您決定您和共同創辦者想要建置的公司類型。

控制與稀釋

當您向投資人募集資金時,他們通常會想要了解您如何經營公司。 這樣想的原因包括希望保護他們的投資並確保他們能夠為公司的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他們的參與可能會採取董事會席次或董事會觀察員職位的形式,也可能會透過與創辦人的定期會議進行非正式的參與。 它還可能涉及賦予投資者對關鍵策略性決策的投票權和否決權。 通常依據不同類別的股權,向投資者授與隨附的權益。

一個好的投資者對經營您的公司不會感興趣。 不過,他們希望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成功機會。 除非發生重大錯誤,否則您和您的共同創辦人應該負責管理您的公司,並做出所有日常的決策。

不過,許多創辦者皆會設法克服放棄公司部份的控制權問題。

請務必區隔經濟股權與控制權。 隨著新創公司籌集更多的資金,創辦人的股份會被新加入的投資者稀釋。 當新創公司透過多輪融資籌集大量資金時,創辦人有時最終會持有他們創辦的公司的少數股權。

這項變更不一定表示他們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權。 投資者對公司可能有重大的經濟利益,同時只有適度的控制,但在公司成功時,他們仍然會從財務上受益。

舉例來說,Mark Zuckerberg 保留了對 Meta (以前的 Facebook) 的重大控制權。 儘管他從投資者那裡籌集了數十億美元,並且持有不到 20% 的公司總股本,但他仍持有約 58% 有投票權的股票。

輪次融資

當創辦者向投資人募集資金時,通常會與公司發展的里程碑一致,採用個別階段或輪次融資的方式進行。

每次輪次融資的目的皆在於達成某程度的減少商機風險。 隨著公司接續進行輪次融資,投資的資金和公司的價值將會隨之增加。

所用來說明各項輪次融資的術語會因地理位置或產業而異。 下列各節摘要說明最常見的術語及其意義。 每個小節都會描述不同的輪次融資。

輪次融資 一般公司階段 一般資本來源
朋友和家人 構想、概念設計、原型或最小可行產品 (MVP) 您所認知支持您成為企業家且可能不會期望高財務報酬的人們
Seed MVP 或上市的產品

問題解決方案媒合度的證明

產品用途和預期營收的初期趨勢
天使投資人

種子階段投資資本 (VC) 資金
A 輪 已建立的市場

產品市場媒合度的證明

受限於資本而非需求的營收成長
VC 資金
B、C、D、E 輪 其他產品、市場和地理位址的擴展 VC 資金、私募股權公司

您可以在時間圖表上繪製這些融資輪,說明每一輪募資所依據的典型里程碑。

顯示資金隨時間變化的折線圖。值首先下降。當其通過里程碑時,值就會提升並變為正值。

投資人的觀點

投資人投資新創公司的原因為何?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查看風險和報酬率。

投資者通常擁有投資組合。 每個投資都可以依兩個因素來描述:

  • 可能報酬率:如果投資成功,投資者可以針對投資的金額獲得多少收益。
  • 風險層級:產生收益的不確定性程度。

投資的風險愈高,投資人應該預期的報酬率越高,以彌補承擔投資的風險。

一般而言,處於最低的風險報酬率範圍便是政府債券等投資。 房地產和列出的股票位於中間。 新創公司位於頂端。

預估超過 90% 的新創公司皆以失敗收場,而約 70% 的種子基金新創公司會失敗。 因此,投資 10 家新創公司的種子期投資者只能期望其中三家新創公司會成功。

經驗豐富的投資者可接受風險,但前提是他們看到巨額回報的潛力,可以補償他們失敗的投資。

作為指南,早期投資會在新創公司投資的組合中,尋找至少 30% 的年度報酬率。 依據參考,住宅房地產投資人的平均年度報酬率大約是 10.5%

投資人需要流動性

投資者投資您的公司通常不是為了獲得股息或利潤份額,而是希望您的公司實現一次流動性事件,也稱為退出

當您的公司由大型公司收購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時,就會發生退場。 收購相較於上市常見。 此時,投資人可以拋售其股份,並收到一次性款項。 在退出期間,創辦人、員工和任何其他股東通常也會出售至少部分的股份。

對於創辦人來說,這意味著如果您打算向投資者籌集資金,那麼您正在建立一家可收購或公開上市的公司。

相反地,您可能想建立一家您希望永遠保持私有的公司。 您通常無法從主流投資者 (如天使投資者和 VC 基金) 那裡籌集資金,因為對他們來說退出投資的機會受到了限制。

最後,重要的是要認識到投資者本身往往是退出一家或多家自己公司的成功創辦人。 他們可能希望透過將他們所創造的財富進行再投資來積極支持其他創辦人。 這會特別應證於具有大量成功連續創業者的更成熟新創公司生態系統。

投資人所追求的因素

當投資者將您的公司視為投資前景時,他們會評估風險與報酬率。 以下的失敗指標可以作為評估風險程度的良好指標。 成功指標是報酬率的良好授權代理。 投資者會透過考慮以下檢查清單中的每個指標來對您的公司進行評分。

成功 失敗
☐ 不明顯的構想 ☐ 建置沒有人想要的產品
☐ 合適的小組 ☐ 衍生的構想
☐ 強烈的客戶痛點 ☐ 與免費競爭
☐ 可調整的商業模式 ☐ 嘗試在達到問題解決方案媒合之前進行調整
☐ 大型商機 ☐ 太擔心保密資訊
☐ 時機 ☐ 不尋求正確的建議
☐ 順風
☐ 原生共享
☐ 週期性營收

投資人在制定投資決策時所考慮的一些其他因素包括:

  • 成長槓桿:可轉化為客戶和營收成長的行動,例如付費獲取客戶 (paid acquisition)、內容行銷或合作夥伴關係。 投資人想要查看創辦者是否已識別成長進程。 當您將資本應用於成長進程時,應會產生更多成長。 投資人也希望投資人能夠證明單位經濟效益是正面的。 這意味著您每花一美元拉動成長槓桿,就會產生超過一美元的收入。

  • 驗證:您的具有最大業務風險的假設已得到驗證。 例如,對您所建置的產品的需求、您為其建置該產品的客戶是否存在,以及這些客戶購買該產品的渴望。

  • 承諾:創辦人需要能夠向投資者證明他們對公司百分百忠誠。

    許多創辦者會採取一種逐步方法,向其新創公司投入時間。 這種方法很合理。 但是,當您要開始募集資金時,投資人會希望您能全職投入您的業務,而不是當作副業。

    提示

    在您連絡投資人之前,請確定您的 LinkedIn 設定檔會反映您作為貴公司的創辦者職責。

  • 風險降低:投資人希望看到您已經採取了一些基本的風險降低措施,例如:

    • 如果其中一位創辦者離開公司,則創辦者必須保護公司。
    • 與所有創辦者和員工的雇用合約,包括智慧財產權 (IP) 指派,以確保公司擁有所有相關 IP 資產的擁有權。
    • 良好的治理做法,例如一般董事會會議,即使在投資之前,創辦者也是唯一的董事。
    • 員工股票選擇權計畫 (如果有員工),確保重要人員擁有股權和保留分的最大一致性。

投資人尋找異常值

許多早期投資人每年都會看到數千個機會。 他們通常會投資 1% 到 2% 的所見公司。

這種低接受率的原因是投資人報酬會遵循冪定律分配。 一些高度成功的投資價值比其他所有投資組合高出多倍。 投資人知道他們投資的大多數新創公司都會失敗。 小部分的成功新創公司必須創造足夠的高報酬率,以補償所有失敗的公司。

折線圖顯示投資者資金隨著新創公司數量的增加而減少。

這個概念是新創公司中最常誤解的觀念之一。 這種誤解常常會導致創辦人低估公司需要多大的成功才能被視為可投資

透過逐步瀏覽「假設的天使投資人新創公司投資組合」,讓我們進一步探索這個概念。

案例:天使投資人的觀點

Melanie 是天使投資人。 她決定對 10 家公司進行種子期投資,平均每家公司投資 10 萬美元。 這些投資將在數年內進行。

Melanie 不知道她支持的哪家公司最終會成功,但她意識到她投資的每家公司都必須有機會取得巨大的成功。 她將應用此想法以進行投資。

已對天使投資人組合進行重大的研究。 其中一個一致的結果是,平均而言,至少有一半的早期投資會沒有報酬。 結果通常是因為公司完全失敗,或緩慢成長,並維持私人擁有,而且永遠不會達到流動性事件。 投資人有時會將這些投資視為殭屍公司。

身為有經驗的投資人,梅蘭妮知道這可能是她所投資的大部份公司的結果。 就像任何合理的天使投資人一樣,她只會投資可承受損失的資金。

讓我們看看 Melanie 的投資組合,並假設一開始她的投資一半會產生零報酬。

被投資公司 投資金額 退場時的投資人報酬
公司 1 $100,000 $0
公司 2 $100,000 $0
公司 3 $100,000 $0
公司 4 $100,000 $0
公司 5 $100,000 $0
公司 6 $100,000 未知
公司 7 $100,000 未知
公司 8 $100,000 未知
公司 9 $100,000 未知
公司 10 $100,000 未知
總數 $1,000,000 $0

研究還顯示,在每 10 筆天使投資中,平均有 2 筆獲得 1 倍的回報,這比零好,但並不是成功的結果。 有時候會發生此案例,因為該創辦者知道公司運作不佳。他們能夠在公司完全失敗之前,依序退場並將投資人的資本退還。

同樣地,在每 10 筆投資中,平均有 2 筆獲得投資金額兩倍至四倍的小幅正報酬。 此案例可能會發生在公司遭收購時,意指連同僱用公司初創團隊的小型收購。 此報酬一樣優於零,但不是 Melanie 尋求的成果。

現在如果我們看看 Melanie 的投資組合,我們可以在十筆投資結果中填寫九筆投資的結果。 五個失敗,產生零報酬。 其中兩筆創造了 1 倍的回報,而另外兩筆創造了 2 倍和 4 倍的回報。

我們可以看到 Melanie 九項投資的組合報酬為 $800,000 美元。

被投資公司 投資金額 退場時的投資人報酬
公司 1 $100,000 $0
公司 2 $100,000 $0
公司 3 $100,000 $0
公司 4 $100,000 $0
公司 5 $100,000 $0
公司 6 $100,000 $100,000
公司 7 $100,000 $100,000
公司 8 $100,000 $200,000
公司 9 $100,000 $400,000
公司 10 $100,000 未知
總數 $1,000,000 $800,000 美元

下表告訴我們,公司號碼 10 必須是造就 Melanie 整題投資組合的成功原因。 其必須彌補失敗的創始公司,以及創造小報酬的公司。

公司號碼 10 必須創造的收益的程度為何? 我們可以透過從預期的組合報酬率向後推算,來預估此金額。 我們稍早注意到種子階段投資人在其新創公司投資組合中,至少會尋找 30% 的年度報酬率。

如果 Melanie 投資 1 百萬美元並保留這些投資七年,則必須針對所投資的 1 百萬美元創造 5 百萬美元的報酬。 簡單的內部報酬率 (IRR) 計算就證實了這一點。

5 百萬美金的報酬率聽起來可能會是驚人的成果。 超過 Melanie 投資的 4 百萬美元。 但請記住,她正在投資具風險的新創公司,而她也可以投資較低風險的資產以獲取更安全的報酬。

如果我們知道 Melanie 必須創造 5 百萬美元的組合報酬,而到目前為止,九家公司僅產生 80 萬美元,我們可得知公司 10 必須產生 4.2 百萬美元的報酬。

這是對 10 萬美元投資所獲益的 4.2 百萬美元報酬,或 Melanie 投資的 42 倍報酬。

Melanie 的組合現在如下表所示:

被投資公司 投資金額 退場時的投資人報酬
公司 1 $100,000 $0
公司 2 $100,000 $0
公司 3 $100,000 $0
公司 4 $100,000 $0
公司 5 $100,000 $0
公司 6 $100,000 $100,000
公司 7 $100,000 $100,000
公司 8 $100,000 $200,000
公司 9 $100,000 $400,000
公司 10 $100,000 $4,200,000
總數 $1,000,000 $5,000,000

有些新創公司可能會認為 42 倍報酬聽起來非常驚人的,但完全合理。 如果 Melanie 投資 10 間公司,而她不知道哪一家公司會成功,則她投資的每間公司都必須能夠產生 42 倍的報酬

讓我們從公司的觀點來考量此案例的情況。 4 百 2 十萬美元的投資人報酬不表示整個公司的價值。 如果我們假設 Melanie 投資了種子輪,而該公司接著會向其他投資人募集資金,則她的持股將會遭到稀釋。 其可能在種子輪時失去 10%,而退場時只剩下 2%。

如果公司的 2% 價值 4.2 百萬美元,則整個公司在退場時必須價值 2.1 億美元。

身為新創公司創辦者,如果您的目標是要向投資人募集資金,您必須實際達成此處公司 10 所述的成長和規模。

僅當您可以達成此目標時,投資人才會將公司視為良好的投資潛在客戶。

注意

此案例中的數字只是舉例說明。 許多變數將影響成果,例如募集的總資本數和種子輪退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