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自定义搜索实例

警告

2020 年 10 月 30 日,必应搜索 API 从 Azure AI 服务迁移到必应搜索服务。 本文档仅供参考。 有关更新的文档,请参阅必应搜索 API 文档。 关于为必应搜索创建新的 Azure 资源的说明,请参阅通过 Azure 市场创建必应搜索资源

与团队成员共享实例,即可轻松实现对实例的协作编辑和测试。 仅使用电子邮件地址即可与任何人共享实例。 若要共享实例:

  • 登录自定义搜索
  • 选择自定义搜索实例
  • 单击设置图标(显示为一个齿轮)。
  • 在“共享实例”下,输入共享对象的电子邮件地址,然后单击“共享”

添加电子邮件地址后,它会添加到“实例共享对象”列表中。 对要与之共享实例的每个对象重复该过程。

要将某人的电子邮件添加到列表,并不要求其拥有自定义搜索帐户。 但是,在更改配置前,他们需要先登录自定义搜索。 与某人共享实例后,他们会在自定义搜索实例列表中看到该实例。 一次只能有一人修改实例。 若要尝试修改其他人正在编辑的实例,会出现警告。 最多可与 10 名用户共享实例。

停止共享

若要停止与某人共享实例,请使用“删除”图标从列表删除其电子邮件地址。 这还会将该实例从其实例列表中删除。

后续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