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InsensitiveComparer.Compare(Object, Object) 方法

定义

对同一类型的两个对象执行不区分大小写的比较,并返回一个值,指示其中一个对象是小于、等于还是大于另一个对象。

public:
 virtual int Compare(System::Object ^ a, System::Object ^ b);
public int Compare (object a, object b);
public int Compare (object? a, object? b);
abstract member Compare : obj * obj -> int
override this.Compare : obj * obj -> int
Public Function Compare (a As Object, b As Object) As Integer

参数

a
Object

要比较的第一个对象。

b
Object

要比较的第二个对象。

返回

一个有符号整数,指示 ab 的相对值,如下表所示。

含义
小于零在忽略大小写的情况下,a 小于 b
在忽略大小写的情况下,a 等于 b
大于零在忽略大小写的情况下,a 大于 b

实现

例外

ab 都不实现 IComparable 接口。

- 或 -

ab 的类型不同。

注解

如果 ab 都是字符串,则此方法使用 CompareInfo.Compare 将字符串与忽略的大小写进行比较;否则,它使用 IComparable 任一对象的 实现。 也就是说,如果 a 实现 IComparable,则此方法返回 的结果 aCompareTo (b) ;否则,如果 b 实现 IComparable,则返回 的 b否定结果。 CompareTo (a).

null允许与任何类型进行比较,并且在使用 IComparable时不会生成异常。 排序时, null 被视为小于任何其他对象。

字符串比较可能具有不同的结果,具体取决于区域性。 有关特定于区域性的比较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System.Globalization 命名空间和 全球化和本地化

适用于

另请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