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和进口托收

本文提供有关信用证和进口托收的一般信息。 两种银行单据类型经常用于跨国界限的货物采购和销售。

信用证

信用证用于国际交易记录并帮助确保将进行付款。 信用证是银行签发的协议,在信用证中银行同意代表买家确认付款(如果满足了买家和卖家间的协议条款)。 信用证也指跟单信用卡 (DC)。

对于导入信用证,法人为信用证的买方或申请人。 对于导出信用证,法人为信用证的卖方或受益人。 信用证涉及以下各方:

  • 打算支付货物的申请人(买方)
  • 将接收付款的受益人(卖方)
  • 签发信用证的签发银行
  • 代表申请人执行交易记录的通知银行

信用证包括货物的描述、任何所需的凭证、装运数据以及未进行付款之前的到期日期。 签发银行收取信用证的毛利。

信用证可以是可撤销的或不可撤销的。 信用证的性质可以是可转让不可转让循环。 通常,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已确认的协议,将向提交完整且正确的装运文档的特定受益人付款。

进口托收

进口托收是银行和出口商(卖方)直接的协议,在其中银行同意将装运文档传送到国际进口商(买方)。 银行预期根据以现金显示的已装运货物的付款收据或根据针对付款的签名收据传送装运文档。

进口托收帮助确保卖家付款(当买家收集装运文档以获取进口货物交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