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标识符

数据库对象的名称即为其标识符。 Microsoft SQL Server 中的所有内容都可以有标识符。 服务器、数据库和数据库对象(例如表、视图、列、索引、触发器、过程、约束及规则等)都可以有标识符。 大多数对象要求有标识符,但对有些对象(例如约束),标识符是可选的。

对象标识符是在定义对象时创建的。 标识符随后用于引用该对象。 例如,下列语句创建一个标识符为 TableX 的表,该表中有两列的标识符分别是 KeyCol 和 Description:

CREATE TABLE TableX
(KeyCol INT PRIMARY KEY, Description nvarchar(80))

此表还有一个未命名的约束。 PRIMARY KEY 约束没有标识符。

标识符的排序规则取决于定义标识符时所在的级别。 为实例级对象(如登录名和数据库名)的标识符指定的是实例的默认排序规则。 为数据库对象(如表、视图和列名)的标识符分配数据库的默认排序规则。 例如,对于名称差别仅在于大小写的两个表,可在使用区分大小写排序规则的数据库中创建,但不能在使用不区分大小写排序规则的数据库中创建。

注意注意

变量、函数和存储过程的名称必须符合 Transact-SQL 标识符的规则。

标识符的种类

有两类标识符:

  • 常规标识符
    符合标识符的格式规则。 在 Transact-SQL 语句中使用常规标识符时不用将其分隔开。

    SELECT *
    FROM TableX
    WHERE KeyCol = 124
    
  • 分隔标识符
    包含在双引号 (") 或者方括号 ([ ]) 内。 不会分隔符合标识符格式规则的标识符。 例如:

    SELECT *
    FROM [TableX]         --Delimiter is optional.
    WHERE [KeyCol] = 124  --Delimiter is optional.
    

    在 Transact-SQL 语句中,必须对不符合所有标识符规则的标识符进行分隔。 例如:

    SELECT *
    FROM [My Table]      --Identifier contains a space and uses a reserved keyword.
    WHERE [order] = 10   --Identifier is a reserved keyword.
    

常规标识符和分隔标识符包含的字符数必须在 1 到 128 之间。 对于本地临时表,标识符最多可以有 116 个字符。

保留字

标识符不能是 Transact-SQL 保留字。 SQL Server 保留保留字的大写和小写形式。 在 Transact-SQL 语句中使用标识符时,不符合这些规则的标识符必须用双引号或括号分隔。 保留的字取决于数据库兼容级别。 可以使用 ALTER DATABASE 语句设置此级别。

请参阅

参考

ALTER TABLE (Transact-SQL)

CREATE DATABASE (Transact-SQL)

CREATE DEFAULT (Transact-SQL)

CREATE PROCEDURE (Transact-SQL)

CREATE RULE (Transact-SQL)

CREATE TABLE (Transact-SQL)

CREATE TRIGGER (Transact-SQL)

CREATE VIEW (Transact-SQL)

DECLARE @local\_variable (Transact-SQL)

DELETE (Transact-SQL)

INSERT (Transact-SQL)

保留关键字 (Transact-SQL)

SELECT (Transact-SQL)

UPDATE (Transact-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