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size-adjust

important note重要訊息:

本文件為初步資訊而且可能隨時變更。

將元素的長寬值設成可有效保留首選字型的 x 高度 (不論是否替代字型)。

語法

{ font-size-adjust: sSize }

可能的值

sSize

指定下列其中一個值的變數:

none

預設值。表示不應該保留字型的 x 高度。

number

指定長寬值。有關調整字型大小的計算方式,請參閱<備註>。

inherit

表示讓屬性接受與元素父項之屬性相同的計算值。

此屬性的預設值為 none 。這是繼承屬性。

備註

不論指定任何字型大小,文字的外觀尺寸與清晰度都隨著字型而異。在字母有大小寫之分的字母系統 (例如拉丁文或斯拉夫文) 中,小寫字母相較於其相對大寫字母的相對高度是決定清晰度的因素之一。這個相對高度通稱為長寬值。如果更精確地定義,這個值就是字型的 x 高度 (字型之小寫 'x' 字元的高度) 除以字型大小。

在字型遞補的情況中,由於遞補字型無法共用與所需字型家族相同的長寬比,因此清晰度較低。當指定的字型無法使用時,Internet Explorer 便會改用遞補字型 (也就是取代字型)。這種情況就稱為字型遞補。 font-size-adjust 屬性是在字型遞補的情況中用來保留文字清晰度的一種方法。它所使用的方式是調整字型大小,讓 x 高度永遠相同 (不論使用何種字型)。

下列運算使用數字值來計算調整後的字型大小:c = (a / a' ) s

在這個方程式中,s 是 font-szie 的值,a 是 font-size-adjust 屬性的數字值,a' 是實際字型的長寬值,而 c 是所要使用的調整字型大小。

此屬性會套用到所選的任何字型,但在一般使用時,它應該會根據 font-family 清單中第一個字型的長寬值。如果指定正確,前面所列公式的 (a/a') 條件應該是 1 (代表第一個字型),因此不會進行任何調整。如果指定不正確的值,則使用家族清單中第一個字型所呈現的文字,在不支援 font-size-adjust 屬性的瀏覽器中顯示的外觀就會不同。

標準資訊

您可以在 Scalable Vector Graphics (SVG) Text (Scalable Vector Graphics (SVG) 文字) Gg721804.xtlink_newWindow(zh-tw,Expression.40).png 第 10.10 節找到此屬性的定義。

適用範圍

a, address, applet, b, big, blockquote, body, button, caption, center, cite, code, col, colgroup, custom, dd, defaults, dfn, div, dl, dt, em, fieldset, form, hn, html, i, input type=button, input type=file, input type=image, input type=password, input type=reset, input type=submit, input type=text, li, ol, p, s, select, span, sub, table, tbody, td, tfoot, th, thead, tr, tt, u, ul, var, xmp

另請參閱

概念

font
font-size
font-size-adjust